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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纪(五十七)跑偏的人生路(2020-6-3)

  综合室导读:手中的公权力再小,也是组织的信任,是群众的嘱托,履职用权应当时刻保持如履薄冰的审慎态度,容不得半点含糊;规章制度和监督体系既是对履职用权行为的约束,也是对干部的保护,是职业生涯乃至人生路上的“防护栏”;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思想,常怀敬畏之心,做到知纪懂法守底线,方能宁静致远。


  “驾龄6年,行驶8万公里,只有两次右转压线违章,开车我算一名好司机。”近日,80后青年、山东省聊城市审计局原出纳庞清凯在忏悔时回忆道。但现实生活中的好司机却在人生道路上没能把握住“方向盘”,他公款私存、挪用公款购买股票,以致“跑偏翻车”,彻底改变了人生轨迹。

  事情还要从2009年说起。当年8月,23岁的庞清凯大学毕业后考入聊城市审计局,会计专业出身的他被安排担任出纳,主要负责现金支付、银行结算和公务报销。第一年是试用期,他频繁往来银行提取现金用于支付和报销,虽然这是规定程序,但久而久之他感觉特别麻烦,盘算着能否走个捷径,减少自己的工作量。思来想去,庞清凯打起了“将部分公款转入个人账户,方便随时转账、支出”的主意。他深知公款不能私存,但很快就给自己找了个“合情合理”的借口:反正钱少不了就行,没有人会知道。

  抱着这样的想法,2010年9月,试用期刚满,庞清凯就踏出了违纪违法的第一步。他先是在某银行以自己名义开设了个人账户,然后悄悄地将自己掌握的单位备用金等款项一股脑存入了该账户。起初庞清凯惴惴不安,但时间一天天过去,不仅支付和报销程序“精简”了许多,而且无人发现。他不安的情绪慢慢平静,侥幸心理一点点膨胀,心中对党纪国法的戒惧逐渐开始瓦解。庞清凯将公款转存到个人账户,已然违反了财经法律法规,这也为以后的挪用公款谋取私利埋下了种子。

  后来,面对动辄几十万、上百万元的资金,他的心态在不知不觉中发生着转变。当贪欲战胜了理智,他逐渐萌生了“借鸡生蛋”的想法——寻求机会用公款给自己赚点钱。2014年初,因为工作调整,原来的主管会计调离,而新任的主管会计又迟迟不能到岗,庞清凯临时会计出纳一肩挑,他决定趁此机会大赚一笔。2015年7月至12月,庞清凯先后分三次将300多万元公款转入个人账户,其中135万元用于购买股票,其余则存到银行获取利息。几个月下来,庞清凯共获利13万余元,全部被他用于个人支出。

  2015年8月,新任主管会计到岗后,多次提出按会计工作规范进行工作交接,但庞清凯唯恐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暴露,便以账目凭证未进行完善等理由搪塞,拒不交接工作。直至2018年5月,聊城市委巡察组对聊城市审计局开展巡察,庞清凯公款私存、挪用公款等问题才现了形。

  “30多岁,正是为初心、为梦想打拼奋斗的黄金时期,但庞清凯却没有抵住金钱的诱惑,滑入违法犯罪的深渊,主要源于踏入社会之初,他就没有坚守纪律和规矩。”审查调查人员说。人生的“第一粒扣子”一旦扣错,便悔之晚矣,即便从头再来,也已付出沉重代价。庞清凯最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选自中国纪检监察报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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