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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紧“不能腐”的笼子——中智天津公司建立健全纪检制度

  近日,天津公司对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立行立改,结合实际情况修补制度漏洞,建立健全3项纪检制度,扎紧 “不能腐”的笼子,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履职用权行为。

  天津公司从实际出发,探究领导干部在业务往来、公务活动等情景中履职行为的特点,针对潜在的廉洁风险,梳理形成制度化的防控措施。天津公司此次制定的《廉洁从业管理制度》《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禁入限制制度》填补了相关领域的制度空白,进一步完善了党建纪检制度体系。其中,《廉洁从业管理制度》不仅提出了全员廉洁从业行为的规范,而且从制度上对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了明确分工,并将廉洁从业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升迁的重要依据,严重违反廉洁从业规定将会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等严厉性惩罚措施。

  包括天津公司在内,目前各单位正逐步提升廉洁风险防控意识,坚决堵塞漏洞,通过强化制度约束预防腐败,将建立健全制度体系作为一体推进不敢、不能、不想腐的重要着力点。
(中智集团纪委综合室、中智天津公司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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