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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纪懂法 知行合一 “法纪教育月”学习纪律法律法规心得体会——中智沈阳公司法律事务部 杨丽红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大力加强包括党章党纪、法律法规在内的制度建设,增强制度执行力,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此次法纪教育月通过相关纪律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让我有了新的心得体会,更加让我深刻了解到“知纪懂法守底线”应是我们每个党员融在血液中的自觉修养,时刻提醒自身不断加强党章以及相关纪律法律法规的学习,并心存敬畏。

  一、党纪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

  党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作为一名党员,不但要知纪律,更要学纪律、懂纪律、讲纪律、守纪律,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做遵规守纪的党员。不断增强纪律观念以及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头脑清醒、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坚决贯彻党的决策,维护中央权威,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真正把党的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长期坚持、自觉遵循、融入血液、始终践行,严格做到慎独自律,知行合一。

  二、宪法法律及党内法规是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基本依据

  宪法法律及党内法规是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基本依据,依法办事是做好新时代相关工作的鲜明特点和必然要求。此次我通过学习宪法法律及党内法规,深刻了解到国家在反腐倡廉道路上的决心,坚决坚持执纪必严,纪法协同。宪法法律及党内法规对于反腐倡廉工作规范化以及法治化具有重要意义,以此进一步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国家。

  通过宪法法律及党内法规规范相关行为,有助于党依法执政,党员依法规办事,企业依法治企。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这要求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无论是党员还是企业都应在宪法和法律授权范围内活动,依照宪法法律不断强化法治意识,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三、知敬畏方能“守底线”

  我们常言道“心有敬畏,行有所止”。对于党员而言,底线思维是共产党人的重要思维方式之一,能廉洁自律的关键在于能守住底线。内心对党和组织敬畏、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法律法规敬畏、对百姓群众切实利益敬畏,才可有所为、有所不为,方能守住政治大门、思想高地。换而言之,唯有“知敬畏”才可筑牢“守底线”的思维意识,才能真正遵守党纪、法律法规,如此一来定能守住初心,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线,守住正确的人生价值观。

  通过此次学习,我也深知针对当前复杂多变的严峻形势,无论是作为党员还是企业更要具有高瞻远瞩的战略目光,对自身以及企业内部的合规管理双重严格要求。对于党员个人,严格要求所有党员必须保持清醒头脑,自觉遵纪守法,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思想,常怀敬畏之心,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遵守法律法规,规范言行,强化政治自觉,依法办事。对于企业来讲,特别要注重“四个规范”即规范经营、规范管理、规范操作、规范核算,确保业务发展和风险预防两不误;以及注重“三个严格”即对员工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要求企业的员工敢于担当,牢牢树立责任意识。在当前经济下行、内控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四个规范”以及“三个严格”双管齐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这一要求的提出,也必然对于提高全企业员工的遵纪守法意识、树立良好的敬业精神,做到知行合一,实现从严治企、依规依法治企的工作目标,促进各项业务又好又快发展,必将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中智沈阳公司法律事务部 杨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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